氣氣源。
適用標(biāo)準(zhǔn):
? HJ/1012-2018《環(huán)境空氣和廢氣 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(jiān)測儀技術(shù)要求及檢測方法》
? 北京:DB 11/T 1367—2016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甲烷/總烴/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便攜式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》
? 浙江:DB33/ 2146—2018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揮發(fā)性有機(jī)物的測定 便攜式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》
? 四川:DB51/ 2377—2017《VOCs 的測定 便攜式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》
? 江西:DB36/1101-2019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甲烷/總烴/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便攜式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》
? 山東:DB37T 3922-2020《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便攜式催化氧化-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》
? 福建:DB35/T 1913-2020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便攜式催化氧化-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》
? 天津:DB12/524-2020《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便攜式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》(附錄 F)